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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国文房地产开发公司强行粗暴拆迁,何时禁止!!

点击数:12  |   回复数:0   |   最后回复发表于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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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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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5.18 16:49:44
近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禁止强行征收拆迁的禁令,如需拆迁应依据法定程序与房屋权属人达成一致协议,双方无异议的方可进行拆迁。但2011年5月15日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的一起强制粗暴拆迁行为与国土资源部的禁令格格不入,引起广大群众的极大愤怒。 2011年5月11日下午3时许,在石龙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国文房地产置业开发公司置国土资源部的禁令于不顾,公开违背中央决定,组织领导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打、骂、砸拆迁人员到石龙区人民路财政局对面的居民区强行粗暴拆迁。 为达到拆迁目的,他们组织两辆中巴车及数辆轿车带领60余人,开着铲车,在没有与住户达任何协议和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一哄而上,先是砸、踹门、拖出屋内居住人员,后用铲车强行推倒住户房屋,使住户的家电、摩托车等物品尽数被毁。期间,有住户询问是哪里的拆迁人员,这些没有人性的打手拖着他们就打,使该住户浑身多处受伤住院,至今为出院。 类似的事件还发生在09年7月1日国文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拆迁石龙区南顾庄村2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影剧院时,村群众前来要求其出具相关拆迁证明,国文房地产公司就组织一百多人对前来询问的群众进行殴打辱骂,致使南顾庄村村民数名受伤住院。 此两件事件后,住户们均要求政府处理打人凶手,解决问题,但有些政府部门不是推诿就是拖着不办,更不去寻找打人凶手,反倒百般阻拦和压迫群众,不让申诉上访,使这两起事件至今不能解决。这样的政府部门不知是人民的政府还是开发商的政府,你们代表的或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在当今法制社会,此开发商置法律不顾,公然违背法律规定,强暴拆迁,打骂住户,推倒房屋,砸毁个人财产的行为如此嚣张,与万恶的旧社会又有什么不同,又是谁在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助他们作恶,显而易见是政府中的某些人吧!!! 我们也恳请各位领导,关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安置我们基本的居住和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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